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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www.94677.net时间:2017-02-21 10:59:04奇闻指数:编辑: 手机版
在这个网络发展极为迅速的时代,对重口味已经是习以为常,而万万没想到的是,古代人比我们想象的更加重口味!历史上曾记载有一个人有“嗜痂之癖”,解释就是喜欢吃血凝固后的结痂,想想都觉得恶心不已。古人的口味实在是难以揣摩,竟认为结痂的味道像鲍鱼一样美味。
刘邕是南朝宋开国功臣刘穆之的孙子,刘虑之的儿子,继承了刘穆之的爵位。这个人有严重的“异食癖”也就是嗜痂之癖,爱吃人身上的疮痂,认为这东西跟鲍鱼的味道差不多。他到朋友孟灵休那里做客,孟灵休刚患过灸疮,床上有掉落的疮痂,刘邕看见后,竟当着孟灵休的面,捡起来吃了。以至于让孟灵休很是吃惊。

但吃惊过后,接下来发生的事更让人不堪想像——孟灵休居然把身体上还没有掉落的疮痂也抠了下来送给刘邕吃。这场面是怎样一种情景?想想就让人作呕。这样一来导致的直接后果,就是孟灵休开始浑身流血。刘邕走后,灵休给何勖写信说:“刘邕日前光顾(我)被吃,于是(导致)浑身流血。”但刘缌尤感不尽兴,于是又命令所属南康郡的二百多名官吏,不论犯人有无罪过,每人都需轮番挨鞭,直至伤成疮痂,剥落供其食用,嗜痂之癖已经趋近疯狂。

魏晋之际,讲究个性张扬,所以名人多“作怪”,多有匪夷所思的行为。刘邕生活在南北朝时期,去魏晋不远,想来仍慕先朝遗风,或许也想学学王猛“扪虱而谈”的把龌龊当潇洒,把嗜痂之癖当独特以传名后世,也未可知。

从《南史》与《宋书》的记载看,刘邕到孟灵休家大吃痂壳,并非孟灵休之叙述,他只说刘邕到他家后“见啖”,弄得他浑身出血,并未涉及吃痂壳之事。然则孟灵休此语,可能是一种形容,一种曲笔,形容因刘邕之光顾,要招待可能还有不得不赠送的缘故而弄得他才穷力竭,遍体鳞伤,从而表示他的不满与愤慨。

直到今天,人们还用“出血”形容金钱的付出。后来人们因孟灵休此信,讹传刘邕大吃孟的痂壳。刘邕之嗜食痂壳,所蕴含的真实意思,大约是他对属下及百姓的考掠敲剥,不仅孟灵休,《南史》说“南康国吏二百许人,不问有罪无罪,递与鞭,疮痂常以给膳。”因为南康国相曾经得罪过他,那里的大小公务员不管有罪没罪,被他打个遍,他们的疮痂也被他吃个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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